五类违纪官员须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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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肃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
“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