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发布公报 借婚丧嫁娶敛财要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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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2:19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5年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全会提出,2005年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第二,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第三,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第四,要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