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途径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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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2:34 京华时报 | ||||||||
作者: 康劲来源: 《中国青年报》 据《新京报》1月10日报道,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公布了国务院有关部委的75位新闻发言人的联系电话。但记者们发现,要想按照国新办提供的联系电话采访到那些身居要职的新闻发言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原来该怎么采访,现在还是怎么采访。”这与国务院新闻办承诺的“任何时候面对媒体”相距甚远。
新闻发言人变成“新闻官”,说明我们的政务公开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个现象告诉我们,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在还缺乏规范性的指导和要求。 笔者认为,要让新闻发言人接听每一个普通公民的电话,实际上也不可能。但至少应当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让民众在第一时间听到权威部门的解释,让媒体和新闻发言人有一个定期的沟通等等。而这些制度,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确立和规范。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月11日文/康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