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路通行费全面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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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2:5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肖玉荣郑春平)记者昨日从江苏交通部门获悉,江苏省开始降低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其中沪宁高速、江阴大桥、通启高速等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已于1月10日起调整,机场高速等开放式收费公路和南京长江二桥等则于1月20日起调整。但记者发现降低收费标准的主要是7座以上的客车和货车,5座以下小轿车没有降低。 据了解,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公
新政策还加大了对超限运输车辆的加收力度。对超限30%~50%、50%~100%、100%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的加价幅度分别由1.5倍、2.0倍、3.0倍调整为2.0倍、3.0倍、4.0倍。 另外,根据车型不同,部分客车收费标准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高速公路7座车降低标准,20座车提高标准。40~50座客车本应提高标准,考虑到社会稳定和春运,本次未作调整;普通公路8~19座客车和2吨以下货车提高2元/车次;20座客车提高5元/车次。 此次新政策还降低了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其中封闭式高速公路计重基本费率为以0.09元/吨公里计,根据实际车辆总轴重,小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递减到0.04元/吨公里;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辆总轴重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计重收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普通公路计重基本费率以1.5元/吨车次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