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里涉及到税得问题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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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3:18 山西新闻网 | ||||||||
已预收房款或代收了居民的初装费,却未交足额营业税;多列支出;虚报亏损等偷漏税行为在房地产行业并不鲜见。40多家被检查单位几乎家家有问题。这是记者日前在太原市地税局稽查局获得的信息。 太原青龙和山西佳诚两家房地产公司近日因偷税、漏税被太原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太原青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去年12月取得预售房款收入,但在纳税申报时未足额并
山西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2003年签订借款合同时,未申报缴纳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并超过税法规定标准在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违反税法规定在本年度列支以前年度费用,且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未做调整,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金额6.8128万元。太原市地税局稽查局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追缴该单位印花税367.5元,车船使用税600元,房产税5080.32元,加收印花税税款滞纳金127.87元,加收房产税税款滞纳金1108.78元,并对该单位车船使用税偷税、房产税偷税和少缴纳印花税行为分别处以600元、5080.32元和367.5元的罚款,同时,对该单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本报记者(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