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可敬可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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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4: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殷国安 去年,上海消保委在第8号消费警示中,点了大金科技公司的名,从而使消保委18年来首次成为被告。原告大金公司在去年12月9日败诉后已提起上诉。而消保委则表示,他们不仅会积极应诉,今后还将加大实名披露力度,“宁愿输官司,也要实名披露”。(见1月12日《上海青年报》)
读报至此,我忍不住要为上海消保委鼓掌,为什么?因为他们可敬可佩! 可敬之一,是他们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当时,陈小姐想购买知名的日本大金空调,却受到了销售商的误导,购买了大金科技生产的大金阪本空调,于是向消保委投诉。由于此类投诉具有普遍性,消保委于是发布了消费警示,在本市各大媒体刊登。从这里可见,消保委不愧为消费者的保护神。 可敬之二,是他们迎难而上的勇气。公开点名批评某企业,无论正确与否,都可能遭到有关企业的反击,并且不可避免地会打官司,就是自己肯定能赢,也费时费力。正因为如此,全国许多地方的消费者协会往往采取不点名的办法。上海消保委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具有示范意义。 可敬之三,是他们初衷不改的决心。被点名的企业果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败诉之后还打算再上诉。而上海消保委不但表示对此案要积极应诉,还表示输了官司也要实名披露,今后还将加大披露力度!他们的这个决心使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对于被披露的企业,也是一个教育或震慑吧! 我多么希望全国的消费者协会都能像上海消保委这样,多么希望我所居住的城市的消费者协会也能像上海消保委这样,当好消费者的保护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