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立法开发温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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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5:14 重庆晨报 | ||||||||
本报关于“打造温泉之都”的报道。 本报讯昨天,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彭应吉将自己精心草拟的《关于制定〈重庆市温泉资源开发管理条例〉的议案》交到了会议议案组。他提议按照“科学管理、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偿使用”的原则,制定严格和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温泉进行有效的开发和管理。
本报报道引起关注 去年11月18日,市政府研究室第1期《决策建议》刊载了题为《把重庆建成“世界温泉之都”》的文章。这篇文章出自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彭应吉之手。 去年12月1日,本报以“打造世界温泉之都”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此后,本报又曾多次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重庆打造温泉之都”的建议通过本报的系列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重庆资源丰富 彭应吉代表认为,重庆市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温泉资源最为丰富的大城市之一,市域范围内大部分地区都能打出温泉,现在总计已开发出40余处温泉。从资源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看,重庆完全有条件发展成为中国和世界的“温泉之都”。当前,重庆正在掀起一股温泉开发的热潮,温泉旅游很有可能成为重庆休闲旅游的“第四张名片”。但是,重庆温泉资源开发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却令人忧虑。 尽管我市有关部门已对温泉的开挖作出了较为严格的管理,但对温泉开挖成功后温泉水资源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缺乏明确的规定和具体措施,致使宝贵的温泉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 建议立法开发温泉 昨日,彭应吉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东曾就《把重庆建成“世界温泉之都”》的决策建议作出批示:“温泉是资源。我市对温泉的开发和利用应纳入管理,充分利用好,不能搞乱采乱用”。 他提议,参照国内外温泉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有关做法,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市温泉资源开发管理条例》。条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温泉的定义、分级划定重庆的温泉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温泉水井的具体规定和审批程序、现有温泉井的管理办法、温泉资源的有偿使用原则和规定;开采费和资源使用费的收取办法、温泉资源的计量办法、温泉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原则和具体措施、鼓励和促进温泉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温泉资源管理的机构。此外,他还建议我市建立跨部门的委员会制管理机构,其成员单位应包括国土资源、旅游、独立专家委员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