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偷开轿车出人命 父母被判赔1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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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6:14 北京晨报 | ||||||||
据巴彦淖尔日报报道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名15岁少年陆杨(化名)因偷开其姑父的轿车发生车祸,致使乘车的一名同学死亡。 中院经审理认为,陆杨盗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陆杨的姑夫)已失去了对车辆运行的支配权,对车辆运行时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陆杨承担赔偿责任。但陆杨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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