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向导师研究生被判8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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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09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兰州1月12日电因嫌论文难度太大而用硫酸泼伤导师的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罗郁,11日被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8年徒刑。 罗郁是兰州交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师从梅元贵教授,即将毕业。在准备毕业论文时,因感觉导师拟定的论文难度太大,精神压力过重,对老师产生了极度怨恨情绪。
2004年5月8日,罗郁购得浓硫酸。5月10日,罗郁来到三楼走廊将事先准备好的装有浓硫酸的杯子从口袋里掏出,泼向梅元贵教授。致使梅教授左耳部、颈部、左胸部、后背、前胸多处被硫酸灼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