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过个好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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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16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何男)昨日,笔者从市民政局得知,为了让全市人民更好地欢度2005年新春佳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月10日至1月31日前,向全市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特困群众、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和老红军、老劳模、百岁老人发放临时救济金和慰问金,共计3122万元。 此次救济慰问的范围包括: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每户按400元标准发放临时救济金;农村困难群众、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每户按300元标准发放临时救济金。除瓦房店、普兰店、庄河三市本级匹配部分可以粮油等实物形式发放外,所有救济金(含大连市下拨北三市的救济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临时救济资金由市财政局、民政局拨发到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所属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分发到户。各区市县匹配的救济款物要同时足额发放。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在款物发放前和发放过程中,要建立救济款物发放登记簿,由领取人签名并张榜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