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王术)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2004年年末,全省累计偿还2003年年底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1.3亿元,偿还率占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总数(11.74亿元)的96.3%。清欠工作有力地保护了广大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去年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建设厅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
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好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全年劳动保障监察的首要工作,明确提出,必须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突出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全省实行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月报表制度,报表内容包括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户数、2001年至2003年拖欠金额、2004年新增拖欠金额、拖欠总额,及时掌握全省的清欠情况。此外,辽宁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5.39万农民工追发工资878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贯彻《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为重点的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侵犯农民工权益案件3606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2505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35750人;在全省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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