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获赔6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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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24 时代商报 | ||||||||
遭电击截除双下肢 打工仔获赔60万 一名受雇于大连开发区某彩板公司的打工仔王刚(化名),在施工中被高压电击伤致残。事后,王刚将有责任的3家单位一同推上法庭。近日,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刚获赔60余万元。这也是开发区法院审判历史上判赔额最高的案件。
2003年10月29日,受雇于大连某彩板公司的王刚为某置业公司安装办公楼的彩板。在安装过程中,王刚被高压线击伤。12月12日,王刚接受了双下肢截肢手术,经法医鉴定后认定属三级伤残。 出院后,王刚将责任方———开发区供电局、大连某置业公司和大连某彩板公司告上法院,要求3个被告支付各项费用共计803092.35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某置业公司应当对王刚的损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开发区电业局作为供电企业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某彩板公司虽然在转包合同中约定“施工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由案外人自行处理解决”,但该条款损害了原告王刚的合法权益,属无效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应承担10%的责任。 时代商报驻大连记者凌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