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女”得到妥善救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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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32 齐鲁晚报 | ||||||||
本报博兴1月12日讯(记者刘炳文)经本报连续报道的患病女子在博兴县人民医院得到了妥善治疗,博兴县人民医院表示:对这样的无主病人,他们医院都是先进行治疗,医疗费由医院垫付;如果医院将病人推出去,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违背了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 今天下午,记者赶到博兴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在7号病房,记者见到了正在熟睡的患
据博兴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马清亮介绍,碰到类似情况,他们医院都是积极治疗,一年中医院能接受十几个这样的无主病人,算起来花费不小,虽然医院也有医院的难处,但是对送来的无主病人,还是先治病,并且先垫上医疗费;如果医院将病人推出去,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违背了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他呼吁应当建立一种救助机制,无主病人才会得到有效的治疗。 对于这名患病女子属不属于被救助对象,潍坊市社会救助站刘江山站长介绍说,该患病女应属救助之列,而且应该在当地政府指定医疗部门进行先期救治。 记者采访了寿光市民政局刘副局长,他表示已经从媒体上获知此消息,因为当时工作人员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内部工作环节没有衔接好,所以造成了民政部门在此事中的缺位。他说,以往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由公安、城管部门将受助人员送来,确实有困难的民政部门派人进行救助。对于报道中的患病女,他认为应属于被救助对象,但是目前寿光市还没有救助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