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原公安局长贪污被判刑14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39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安徽淮北市原公安局局长王经才贪污案日前宣判,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现年52岁的王经才先后任淮北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去年8月14日因涉嫌犯罪被逮捕。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王经才在担任淮北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法医血清研究所和市法医学会需要资金为由,采取收入不记账等手段,非法占有企业赞助款19.3万元。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