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要求严查“失业证年检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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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58 华商晨报 | ||||||||
新闻回放 1月10日,皇姑区陵北街道牡丹社区居民张先生对该社区“失业证年检每年2元,社区活动室活动费每月5元”提出质疑。本报调查后得知,这两项收费无依据。 首次报道题目《失业证年检还收费?》 晨报讯 (记者 矫健 尤宏韬)“两日内将7个社区失业人员两年的失业证年检费全
昨日,本报对陵北街道办事处收取失业证年检费的报道引起了沈阳市长陈政高高度重视,他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着手调查。 皇姑区委、区政府责成皇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展开调查,并作出上述决定。 “感谢《华商晨报》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昨日,在陵北街道办事处,沈阳市、皇姑区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人手一份《华商晨报》,针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调查,陵北街道办事处对失业证年检收费,是由该办事处社保科张科长定的。 张科长也道出了收取2元年检费的理由:“2002年和2003年的失业证年检,我们没有收费,从2004年开始,失业证年检每人一年收取2元,这是考虑到街道和社区的经费紧张,弥补经费不足而收的,其实这部分钱也是用在了失业者身上,包括失业证年检盖章所需的纸张、笔墨等。” 随即,张科长出具了许多有关购买办公用品和打车费用的凭证。 张科长说,“无论怎样,我都不应该收取失业人员的年检费,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我愿作出深刻检讨。”据了解,2004年至2005年,陵北街道办事处共收取下属7个社区失业证年检费1000元左右。 “街道有困难,我们可以通过局内部研究解决,但决不能增加失业者的负担。”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三位领导说。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崔局长说,“今天,我们将召开各区县的社保会议,以陵北街道办事处收取失业证年检费一事为鉴,一定要保证失业者的合法权益,让各区街道和社区进行自查,对于有问题的街道和社区要立即纠正。”同时,皇姑区已经成立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此事件展开深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