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原则通过北京城市总规划 强调七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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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8:49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会议在听取北京市和建设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审查情况汇报后指出,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北京城市发
会议强调,总体规划是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一要控制人口,合理布局,有效配置城市发展资源。二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三要切实解决好保障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水资源、能源、环境问题,坚持节约优先,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城市。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人居环境和交通、上学、就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五要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旧城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旧城的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六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城乡和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关系,积极推进京津冀以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七要编制好近期建设规划,尤其要安排好与奥运工程有关的环境、场馆、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