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经适房建设供应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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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8: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作为南京市人大代表的陈兴汉提出,要改变经济适用房建设和供应方式。 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说明,低收入者聚集地犯罪率高,加上就业困难、配套不齐、交通不便等原因,会产生很多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使用两种方法。 方法一:真正无房的困难户住廉租房;不向拆迁户供应经济适用房,改为发放住房补
方法二:在南京市10万平方米以上的地块招标拍卖中,规定必须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或中、低价商品房,规定房屋售价,并由政府指定对象销售。其余的由开发商市场化销售。 以上两种方法都可以避免因拆迁群众和困难户过于集中居住而产生社会问题,同时有利于这部分群众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