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启动我国棉纱业反“特保”第一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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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19 扬子晚报 | ||||||||
日前,无锡第一棉纺织厂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主席发出一份书面材料,以五条响当当的理由驳斥美方所谓中国棉纱出口冲击美国市场、导致其棉纱生产企业倒闭的申诉。据悉,这是我国棉纱业应诉美国特别保障措施第一例。 据无锡一棉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蔺绍华介绍,去年10月,美国全国纺织组织协会等3个行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出申请,称中国纱锭对美国出口增长迅速,严重扰
据介绍,按照美国规定,这起“特保”最终是否立案,美国有关方面将在60天内进行裁定。但事实表明,无锡一棉等中国企业的积极应对已收到效果,美国贸易法院作出决定,暂时禁止美国企业的这一“特保”申请。 业内人士称,随着后配额时代的到来,特别保障措施可能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限制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手段。近年来,美国已经对中国进口的针织布、文胸及睡衣等三类纺织品,以及进口袜子产品采取了特别限制措施。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中规定:在中国加入WTO后的12年内,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商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此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法。如磋商一致,则中国应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如磋商未果,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须的限度内,对中国产品采取撤消减让或限制进口措施。通俗地讲,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12年内,WTO其他成员可以在比较宽松的条件下对中国进口产品实施限制措施,业内人士预测,特保措施可能成为今后中国出口企业必须面对的首要难题。(邵生余)(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