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出台国内首个卫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2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张焱)记者昨日从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获悉,全国首个《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我省出台,近日将向全省下发执行,同时下发的还有《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试行)》。从今日开始,卫生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督过程中若存在:该从重而故意从轻处罚,或应该从轻而偏从重处罚;无法定依据而实施现场监督、检测采样、行政强制措施;在重大活动中监督不力,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公共卫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影响;泄露举报人身份,导致举报人受到伤害或被威
胁等情况,将被追究过错责任。《办法》规定,对性质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可取消其执法资格;触犯刑律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的举报投诉电话是:(028)86241111。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