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不能乱“创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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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38 沈阳今报 | ||||||||
唐伟 据《时代商报》报道,自从1月1日沈阳北站把售票点开进沈城校园,学子们省了许多麻烦。然而就在铁路部门想方设法方便学生之时,记者在暗访时却发现了不和谐的音符———部分高校在给学生订票时,每张票加收了3-5元的手续费。据记者不完全计算发现,沈城30余所高校坐火车回家的学生大约在10万人左右。按每个学生收取3元手续费计算,学校将收
也许一人几元钱,还真看不出来什么问题,但对沈城十多万学生来说,30万就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况且,收取学生手续费的情况并不止在沈阳发生,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现象,如果把这个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高校,总额可能就更加惊人。为此,笔者心中的疑惑涌上心头:学校收这笔钱到底合不合适? 自然,学校总有它的道理:如果学校不收点费用,每年工作人员给学生订票不仅要搭工夫,还得搭上些车费钱。而对学生来说,就是到车站买票的车费钱也要个三块五块的。所以学校多收的三五元手续费,也是从方便学生的角度出发的。乍一看,似乎学校的解释还合情合理。但笔者认为,合情合理的东西其实并不一定合乎法律、合乎规定。 按铁道部的规定,学校没有理由在给学生订票时加收手续费,就是站里上门到学校售票,也只能每张票收取1元钱的手续费。所以,依据这个制度,学校的收费就是不合规定的,理应返还给学生,不然就是违规,要受到处罚。 几元钱的事情,学生为了图个方便,不跟学校计较,但这并不是学校违章收费的机会。学校为学生服务本是天经地义,学校放假后,学生的订票工作也是一件大事,学校就本该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积极想方设法为学生解决订票困难。但现在,学校一边在为学生提供方便,一边在为自己搞起了创收,学校的这个“方便”就给人以一种变味的感觉。 “小事”虽小,却能体现学校的服务意识,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忽视了这样的“小事”,也希望学校对这些“小事”给学生和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