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六项制度推动依法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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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40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邵武市环保局建立完善6项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并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邵武市环保局首先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环保局职责,将站所、股室执法责任进行具体分工,并提出行政执法责任要求和落实保障制度;其次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履行法定职责情
该环保局还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明确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或使用、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其他涉及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认为需要上报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股和南平市环保局规划法规科备案;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19种情形将追究过错责任,明确过错责任承担方式、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建立邵武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将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进行细化,确保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合法、有效。同时,还建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