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争执就动刀动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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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40 金羊网-新快报 | ||||||||||
19名使用“非常手段”解决纠纷者昨日被公开处理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通讯员 李鹏 杨伟光 陈立雄)昨天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在天河体育中心南门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宣布对19名使用非法手段解决纠纷的违法人员予以刑事拘留或执行逮捕。1000多名群众参加了本次公开处理大会。警方呼吁市民增强法律意识,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合法途径妥善解决各种生意、经济、邻里纠纷。 2004年11月12日凌晨4时许,黄某等人在增槎路某餐厅消夜时,与人发生口角引发斗殴被打伤,后被送至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其朋友丘某马上叫上一伙人,聚集在市一医院门口,准备与对方大打一场。广州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制止了斗殴。警方一搜,竟从丘某身上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4发。犯罪嫌疑人丘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逮捕。 2004年10月17日凌晨4时许,梁某等人在海珠区石溪石岗路猴皇庙某小食店与马某等人发生纠纷,双方继而持械群殴,马某被殴打致死。梁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2004年12月18日晚,在海珠区康乐桥头开餐馆的王某和对面另一餐馆的老板刘某因客人停车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纠合同伙持刀斗殴,双方都挂了彩。王某、刘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2004年12月11日17时许,何某在其同乡“阿标”的纠合下,伙同十多名男子持刀、水管到大塘村新红风菜市场,对与“阿标”有纠纷的曾某等人大打出手,致曾某等人分别受轻伤和轻微伤。何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市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表示,今后警方还将加大查处使用非法手段解决纠纷的违法犯罪人员的力度,特别是对活动的组织者、造成恶性伤害的违法分子将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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