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涉案证据且罪名有争议 镇平高考舞弊案当事人获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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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57 每日新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去年高考期间轰动一时的“河南镇平高考舞弊案”日前出现意外一幕:当时被警方确认为是事件“策划者”并于去年6月底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被批捕的西北民族大学学生贾树川已获释,并于两个多星期前返回学校继续读书。据兰州当地媒体披露,贾树川被释放的原因是河南警方“未能找到证明他参与、策划此案的有力证据”,因此将其释放。
近年尽管连续发生高考舞弊案,但由于我国并没有专门的适用法律,因此对舞弊者该如何处理始终没有明确说法。去年贾树川等人被捕涉及的罪名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但这个罪名也曾引起争议。 当地检察院工作人员曾解释说,“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密”,那些舞弊的学生事先通过预谋,在高考尚未结束时通过非法手段将试题答案传给正在高考的学生,应当属于“使用刺探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刑法教授徐松林认为,高考试卷在考生启用后已经失去了其绝密性,启用后再向他人透露试卷或者答案内容,只能认为是普通的考试作弊行为,所以贾树川等人的行为不能视为使用“刺探”方式“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