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打失主 被告人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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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58 每日新报 | ||||||||
郭儒村张家民 摄影张家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郭儒村】涉嫌午夜潜至酒楼装修现场,盗窃装修工人手机并狂殴失主的河北省定兴县男子王某,昨在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04年 9月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某窜至本市南开区某酒楼的装修现场,见装修工人均已熟睡,便生盗窃之念。其后,王将在现场睡觉的杨某、张某等人三部手机盗走。王在盗窃汪某的手机时被发现,其为抗拒抓捕对汪某、汪某某进行殴打,致二人身体多处受伤。后王某被现场人员抓获。 被告人王某拒不供认指控罪行,其为自己辩解,他于2004年秋天到天津打工。案发当天,他为父亲去买拔火罐。晚上,他坐错了车,找不到住处了。午夜,为了避风他溜达到案发现场。一进门,他发现有个人头晃荡,而后就有人喊抓贼。在打斗过程中,对方还打断了他的鼻梁,现在鼻子还是歪的。 本案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王某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