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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人有无责任保险都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0:4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迪)从昨天起至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网址:www.chinalaw.gov.cn)上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针对此前《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顶牛”的地方———保险公司是否要在司机无责任情况下对受害人理赔的问题,草案规定:司机无责任时,人身损害要依法赔偿,保险公司要理赔;造成的财产损失,司机和保险公司不赔偿。

  草案第20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人与受害人恶意串通的;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故意的。草案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因过错所应承担的责任,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上,草案第21条提出,强制保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并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对人身伤亡进行赔偿。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费率将依照不盈不亏评估听证的办法来制定。草案提出,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被保险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责任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草案第23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对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伤亡的下列情形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笔救助基金将来源于按照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其他资金。

  新闻链接

  何处购买强制三者险

  根据草案内容,只有经保监会批准的中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强制保险业务。而为保证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强制保险业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并非保险公司现行销售的“第三者责任险”。“强制三者险”就像现在含有国家劳动保障性质的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样,有公益性、广覆盖的特点,同时,强制三者险有一定的限额;而保险公司现在销售的“三者险”则体现了商业性、盈利性,其保障范围相对而言比前者要窄一些。

  保险专家建言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认为,如同大病统筹医疗不能替代商业医疗险一样,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险也是共存的关系。但在草案中对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责任,并没有予以明确界定,这很容易让投保者混淆强制险与商业险的用途。此外,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的方式也值得商榷。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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