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税改 48%鞍山工企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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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8:14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鞍山市已认定的受益企业有1591户,占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28.07%,截至2004年12月31日已退税1.5亿元。据了解,按照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7月1日起,东北地区凡销售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8个行业产品的,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含)以上的企业,通过认定,增值税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鞍山截至2004年12月31日,已认定可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企业1591户,
刘新杰 记者王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