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国636名民警违反五条禁令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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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20: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沈路涛)记者13日从公安部了解到,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491起636人,比2003年分别下降33.5%和35.6%。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田期玉在13日举行的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五条禁令”电视电话会议上认为,正是各级公安机关继续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从而使公安队伍在枪、酒、车、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内部管理和正规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纪律作
但是田期玉也指出,必须清楚地看到,在贯彻“五条禁令”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违禁问题在有的地方又出现反弹。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少数民警心存侥幸,违反“五条禁令”的案件仍屡屡发生,个别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情节相当恶劣,后果相当严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记者从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2005年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把“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努力抓出更大的成效。春节即将来临,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派出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时段、在可能缺乏监督的场所,加强对执行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查出问题不留情,执行纪律不手软,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认真追究领导责任。 公安部“五条禁令”是指“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对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