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应由制售商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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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2:2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王丽 吉久利代表是一名医生,他说现在的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特别快,很多废旧的电子产品流向了垃圾站。由于废旧的电子产品大都含有铅、汞等有害物质,不仅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还会污染土壤和水源。
吉久利认为谁制造了电子产品,谁就应该承担处理电子垃圾的义务。像欧盟早在1993年就提出了制造商责任制。政府应出台类似法规规范电子垃圾的处理,因为制造商或销售商“掌握这些技术,应该有能力做好这件事。而且回收的废旧电子产品也可以由他们变废为宝,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