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提议 重修《河北省文物保护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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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2:3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赵永兵 来自石家庄市博物馆的尚晏芝等16位人大代表提交议案,要求尽快重新修订《河北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事业发展的要求。 尚晏芝代表说,我省现行文物保护条例滞后主要表现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存
背景: 我省是一个文物大省,同时也是文物保护立法较早的省份。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物保护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现行《河北省文物保护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4年,“文保部主任”李海涛监守自盗案件,暴露出现行的文物保护条例已严重滞后于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