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司法考试惹的“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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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4: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数据显示,我省基层法院法官通过前两届国家司法考试者,有82.55%离开法院改行做了律师,而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基层法院者寥寥。人才留不住、引不进成为不少基层法院院长的“心病”——— 有“中国第一考”之称的司法考试是现今法官任职的必由之路,第三届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日前揭晓。据司法考试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我省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的合格率居
“前两年,我们这儿就有两个人通过司法考试后辞职当律师去了。”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位同志无奈地告诉记者。类似现象并非广安独有。仪陇县法院立山法庭职数为3人,两年间有2人通过司法考试后辞职,现在只剩一人。人才留不住、引不进成为不少基层法院院长的“心病”。 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记者提供的一组最新统计数字让人吃惊:前两届司法考试,全省基层法院有1539人次参加,合格149人,合格者中有123人改行做律师,占考试合格人数的82.55%。而非法院系统通过司法考试者,愿意进法院的不多。加上在机构改革中,各地都制定了一些提前退休和离岗休息的优惠政策,因而在基层法院中,相当一批50岁左右,长期工作在一线,具有一定审判实践经验和较强责任心的业务骨干提前退休。全省基层法院普遍都有空缺编制,法官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日渐突出。 “有的基层法院,组一个合议庭都很困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忧心忡忡地说。事实上,审判力量短缺不仅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而且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基层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有的基层法院不得不“借”法官组成合议庭。有的法庭里里外外就是庭长一个人,号称“一人庭”。 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夏良田博士说,司法考试的本意是改变过去那种任何人都可以当法官的局面,遴选出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法院,从整体上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但从总体来看,这几年统一司法考试在这方面的作用却是促进了法院内部人才的逆向流动,即人才从法院向社会的净流出。出现这种尴尬,错不在考试制度本身。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提高了新出任法官的资格要求,但是法院系统却没有相应的条件吸引到足够的人才出任法官。如果不增强法院的吸引力,还会有更多的人才流出。 还有学者指出,因为司法权运行有其特殊性,法官是高度专业性的职业化群体。成熟的法官,不仅要必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专门的法律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而且要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阅历,这样才能驾驭错综复杂的案件,成为一名技艺纯熟的司法“工匠”。四五十岁的人正当壮年,是法官的最佳年龄段,正当大显身手的时候,却一下子被剥夺了为司法事业做奉献的机会,实在令人痛惜。 声音 待遇不是惟一原因——一个“下海”法官的自述 向先生曾是川南某县法院的业务骨干,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后,他跳槽到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其实,当初还是很有些犹豫。毕竟在法院工作了那么些年,院领导也竭力挽留。后来还是下决心出来了。经济上的考虑当然是一个原因。人们都知道律师的收入要比法官高不少。但就我来说,这不是惟一原因。在基层法院工作,办案的任务繁重。有些案子涉及的案外因素复杂,很不好办,时常得承受各种心理压力。 现在社会上对法院议论不少。我印象中,基层法院大多数法官还是清正的。有些问题出在法院,根子未必是在法院。挣不到多少钱,也感受不到多少应有的职业荣誉感,我想还不如出来闯闯。 本报记者 高云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