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继续选择群众关心的法规举行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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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6:0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在去年“新交规”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的基础上,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进一步扩大立法民主化,拟选择一项群众普遍关心的法规举行立法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开门立法,并在立法中突出首都特色。除了完成立法计划项目外,还将正式运行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定立法质量评估工作规程和质量评估标准,并选择若干法规开展评估工作。
2004年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从五年立法规划中选择了三个项目,公共卫生条例、企业信用管理条例、城市防灾减灾条例,分别委托北京大学立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和经济法学会、北京减灾学会专家学者来进行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预计今年10月份出成果。届时专家们需要提交该项法规的立法调研报告、草案专家建议稿及一些国内外相关的资料,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还将对其成果进行评估。 今年我们还将选择一些立法规划项目,继续尝试委托专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并进行法规的起草工作。 据统计,去年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规15项,其中制定6项,修订3项,决定废止6项,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完成了127项法规的清理工作。作者:谭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