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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放宽航空运输准入条件 民企可开办航空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6: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将于1月15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今后不论民企还是外企,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办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老百姓将来乘飞机出行将有更多的航空公司和航班进行选择,并有可能享受到更多的低价机票。

  据了解,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要具备的条件有:不少于3架购买或租赁且符合要求
的民用飞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管理能力,法人代表为中国籍。但是,为防止垄断,不允许民用机场等与可能影响航空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的企业或单位,单独设立或违规参与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由中方控股,其中一家外商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民航总局将对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并进行监督。

  据了解,2004年民航总局已批准筹建5家航空公司,分别是:翡翠国际货运、鹰联航空、华夏航空、春秋航空、奥凯航空。其中鹰联等公司虽然还未投入运营,但已开始从东航、海航等企业“挖”走优秀的飞行员,并表示将力压成本,以低票价吸引消费者,与目前存在的各大航空公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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