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恶性私渡事件主犯王中兴前日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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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6: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4日电新华网消息,2003年制造“8·26”恶性私渡事件、导致夺命私渡女溺水身亡的主犯王中兴,12日在台中市被执行枪决。 2003年8月26日晨,王中兴等4人运载26名大陆女子私渡至台湾苗栗外海时,为逃避台湾海巡人员查缉,竟然丧心病狂地将她们推落下海,导致6人溺水身亡、2人受伤,制造了震惊海峡两岸的“8·26”恶性私渡事件。
王中兴手段残暴毫无人性,在受审时又矢口否认,毫无悔意,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终审时,台湾“最高法院”维持原判。此外,同案犯柯清松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款20万元台币;同案犯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判处4年和3年徒刑,分别并处30万元台币和20万元台币罚款。(张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