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进一步公开高校招生收费职称职务评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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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6:5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记者原春琳)校务公开被广大教职工称为“阳光工程”。今天,从教育部传来的消息,这个“阳光工程”将普照到全国各类学校,校务公开将成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 这一要求是在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中作出的。此次会议决定,不同类型的学校将实行有不同侧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校以校内事务的公开为重点。如学校的发展规划、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以及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物资采购、职称职务评聘等。会议要求,高校同时也要做好招生、收费等事务的对外公开。 对外事务的公开是中小学校的工作重点。会议要求,通过校务公开、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规范学校的招生、收费行为,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使社会上更加理解和支持教育。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校务公开是学校继教代会制度后建立的又一项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办学的重要制度,基本实现了学校管理的全员参与、管理信息的全面公开和决策过程的全方位公开。几年来,全国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经历了培育试点、全面推开和深入发展三个阶段,发展的势头较快,效果明显,基本上实现了由培育试点到全面推开的转变,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转变,公开内容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据不完全统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5%以上的普通高校、90%以上的中小学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90%以上的师生对本校校务公开工作感到满意。部分民办学校也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校务公开在受到社会好评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对校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自觉性不高,行政主抓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不完善;有的单位对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公开不够,制度不够健全,程序不够规范,有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