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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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17 天津日报 | ||||||||
市高院工商联召开座谈会胡然吴学婵高暄 本报讯(记者胡然吴学婵通讯员高暄)日前,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工商联召开“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工商联会长张元龙,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出席座谈会,与本市部分民营企业家共商加快本市民营经济发展大计。
张元龙在讲话中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市工商联工作及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针对目前民营企业在促进自身发展中面临的严峻形势,他希望民营企业加大合作力度,全面增强民营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提高自身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倡导自律,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张柏峰在讲话中说,我市民营企业是天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依法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不仅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他希望民营企业在依法经营的同时,不断提高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