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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苍蝇做个“尸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20 潇湘晨报
给苍蝇做个“尸检”(图)
廖江涛手中有苍蝇的可乐

  核心提示

  如果你买到一瓶装有苍蝇的可口可乐,你可能觉得很倒霉,如果你第二次买可口可乐又“买中”一只苍蝇呢?昨日,衡阳人廖江涛因两瓶含有苍蝇的可乐起诉湖南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一案在衡阳雁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双方就这两只苍蝇的“出身”发生激烈辩论。廖江涛认为:这两只苍蝇正是来自可口可乐;被告方认为:苍蝇很可能是被人为放进去的。双方都要求进行技术鉴定:给苍蝇做一次全面的“尸检”,但是,由谁来鉴定,没有达成一致。

  销售方开始愿意以500元“了难”

  廖江涛说,2003年11月27日中午1时许,他在衡阳市华银旺和解放路店,买了两瓶500毫升塑料瓶装的可口可乐,发现其中一瓶里居然有一只大头苍蝇。他随后找到了超市,最后可口可乐衡阳地区销售人员来了,他看了批号后对他说:“廖先生,恭喜你中大奖了!”

  这句莫名的话很快得到验证。“第二天,可口可乐一名在衡阳负责销售的老总来我家看了看,说愿意以500元了结此事。”但是廖江涛表示希望可口可乐方面的领导出面解释。

  廖江涛说,2004年1月16日中午11时许,他在衡阳金鹏超市又买了一瓶塑料瓶装可口可乐,令他惊奇的是:可乐里也有一只苍蝇!

  可口可乐5000元买走一瓶

  2004年3月16日,湖南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可口可乐)外事部经理巫山和品控部一工作人员来到衡阳,并与廖江涛在衡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商谈。巫山当时提出:首先,不能确定这两瓶可乐是他们所生产的产品;其次,不能排除有人人为将苍蝇放入瓶中。当时,双方都表示可以进行质量技术鉴定。

  “但是,这两瓶可乐打开鉴定后就不能再鉴定了,当时衡阳质监局说只能鉴定这是不是可口可乐生产的,不能鉴定苍蝇怎么来的。”廖江涛表示他希望更权威的部门来做鉴定。

  “质监局的人走了后,可口可乐的人说愿意以5000元了结此事。”记者看到了廖江涛提供的一份录像资料:2004年6月10日,巫山来到廖江涛的家中,在给予廖江涛一叠厚厚的人民币(廖称为5000元)后,拿走了两瓶可乐,并随手打开瓶盖,说:“就是这两个害人的东西,搞得我们……”令巫山意外的是,其手中的两瓶可乐只有一瓶有苍蝇,另一瓶无苍蝇,而他原意是拿走两瓶含苍蝇的可乐,双方就此发生了争执。在录像谈话中,巫山透露了一种可能的原因:可乐的瓶子是长富公司(音)供应的,苍蝇很可能是在运输途中进入瓶中到生产线后又没有洗干净。“巫山给我5000元,至少证明这两瓶可乐是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廖江涛说。

  记者了解到,巫山当时对自己与廖的谈话过程被录像并不知情。

  曾有冰红茶内放苍蝇案例

  2004年11月1日,廖江涛以消费者权利受到损害为由,向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只对可口可乐公司提出一个要求:当众向他说清苍蝇一事是谁所为,并向消费者道歉。“很多人认为是我自己放苍蝇进去故意要搞可口可乐,给我造成很大的压力,我承受不起只好起诉。”廖江涛说。

  11月15日,被告中粮可口可乐向法院申请对廖手中那瓶含苍蝇的可乐进行技术鉴定:“经过多次实验证明,一瓶瓶装的饮料在不扭断保险环的情况下,可以将盖子完整地取下,再完整地安装上去。”

  中粮可口可乐提及2003年7月的一起案例:一个叫李晓利的人在常州拿着两瓶含有苍蝇的“统一”冰红茶意图索赔。随后,当地刑警通过高倍显微镜发现:瓶子曾被人为地用锐利硬物从盖底部插入,对瓶中苍蝇的研究表明,瓶内苍蝇身体完整,其组织、肌肉层、脂肪层等均完好无损,据此可认定这只苍蝇没有经过统一公司生产线的高温反应,应是在常温下进入饮料瓶的。另外,4月15日前后,这种大头蝇还没有羽化,也就是说,当时这种苍蝇还没有出世。

  破案后,该案主谋解迎春演示了作案过程,其采取特别手段将苍蝇放进瓶中,整个造假过程不到3分钟。最后,解迎春因诈骗被劳动教养一年半。

  庭审中双方都没拿出涉案可乐

  昨日上午8时30分,该案在雁峰区法院首次开庭。原告廖江涛提供了巫山写的一份收到两瓶可乐的收据和记者所看到的那份录像资料作为证据。中粮可口可乐法务专员王晓东及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庭审中,被告方首先否定了谈话录像证据的合法性。王晓东认为:“这份证据是原告策划已久,有意制造、安排的,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证据,并且在该证据内存在不连续性,对其是否存在剪接有必要进行鉴定。巫山说拿走两瓶饮料,并没有说是可口可乐,巫山说害人的东西并不能说明是苍蝇,故这份证据无法证明我方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很有可能是有人人为地制造产品瑕疵。”

  更有争议的问题发生在两瓶问题可乐的存在状态。主审法官表示,该法院已经给省质监局发了一个委托书,但是鉴定却无法做成。法院询问中粮可口可乐,巫山拿去的可口可乐是否还在?得到“没有了”的回答,而廖江涛也不愿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另一瓶可乐。

  就此,廖江涛在法庭辩论中提出:既然巫山已经拿走一瓶可乐,为什么不愿意拿出来鉴定却又向法院提出申请?中粮可口可乐则表示:“我们也提出了鉴定申请,而原告却拒不提供原始物品,我们怀疑原告是不敢做鉴定和根本没有这个物品。”中粮可口可乐同时认为,道歉的请求是不能接受的,“退一步说,即便我们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们承担的责任是修理、退货、换货、造成损害赔偿的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作为个体,不能代表消费者全部,他的行为不代表所有消费者的行为,法律没有道歉这条规定。”

  到底谁来做鉴定

  原告廖江涛在法庭上不认同对方到省级机构鉴定的要求,提出要到国家级机构去鉴定。他事后这样分析说:“这份证据只有一份了,我如果交出去,从区法院开始,接触的人会有很多,如果其中一个人在瓶盖上划一刀,或者换掉,或者干脆就丢掉,我就会被反诉诈骗,到时候我百口难辩。但是国家质检局要求双方同意,所以在对方同意到国家质检局鉴定前,我是不会拿出来的。”

  昨日中午10时30分许,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事实上,在高科技的今天,这起案件并不复杂,一名旁听者说:既然都同意鉴定,就给苍蝇来个“尸检”,分析它在可乐中的浸泡时间不就真相大白了。

  本报记者 黄志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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