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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主体投资航空业不作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34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中国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13日宣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将于1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章对如何进入民航运输市场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新的规章,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不少于3架购买或租赁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民用航空器;负责企业全面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管理能力,主管飞行、航空器维修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当
符合民用航空规章的相应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不少于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具有符合民用航空规章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运营所需要的基地机场和其他固定经营场所及设备;以及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民航总局13日对外发布了新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这是规范我国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重要规章。如何在中国开办航空公司?民航总局新闻发言人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问题。

  问:民营投资办航空公司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答:新规章对民营投资主体与国有主体投资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适用相同的条件,对民营投资主体投资组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作限制。这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放宽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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