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2月27日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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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58 浙江在线 | ||||||||
浙江日报杭州1月13日讯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杭闭会。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5年2月27日在杭州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补选的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审议批准了宁波市报批的《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长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主持会议。他回顾了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方向更为明确;以加强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法定的各项职责,实效更为显著;以强化代表工作和机关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风更为务实。他强调,为迎接即将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要着力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松庭、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葛圣平、李志雄、孙优贤和秘书长李步星出席会议。副省长王永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李晓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