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洗劫小饭店 两劫匪昨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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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9:24 每日新报 | ||||||||
宫伟刘焕祥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刘焕祥】二名疑犯伙同他人持砍刀、木棍戴着自制面罩洗劫了路边的一家小饭店,将店主砍伤,后在选择作案目标时,被巡警盘查并抓获。昨日,北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二人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表明, 2004年 11月20日23时许,小山(化名)伙同田某某、杨某某(另案)、“小冬”(另案),驾驶白色面包车窜至东堤村某个体拉面馆,以“查暂住证”为名,拽坏门锁入室,持砍刀、木棍将店主打伤,抢劫现金700余元、手机一部,赃款、赃物四人瓜分。同年12月 3日晚,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再次伙同田某某、杨某某(另案)、“小冬”(另案)经预谋后,驾驶租用来的奇瑞轿车,用毛巾遮挡住车牌照,携带作案工具砍刀二把、木棍两根、自制面罩四个,沿津霸公路流窜,预备抢劫。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本市北辰区双口镇东堤村休息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检察官析案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分析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一项罪名,但是有两个犯罪事实。首先,犯罪嫌疑人小山驾驶白色面包车伙同田某某等人,携带作案工具洗劫个体拉面馆的行为涉嫌抢劫罪,系共犯。犯罪嫌疑人小山驾驶租用来的奇瑞轿车伙同田某某等人,在还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其行为涉嫌抢劫(预备)罪。两个犯罪事实都将成为法院量刑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