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说:“送”与“收”都要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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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9:29 新华网 | ||||||||
新年伊始,反腐倡廉号角声声急。前几天举行的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有顶风违纪5种不良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其中有一条:“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请注意,这里说的不仅是以前禁令中常提及的“收受”,而且多了一个“送”字。也就是说,领导干部不仅自己不能“收受”,而且也不能“送”给别人。既不许收,也不许送,这个规定无疑是一个变化,也是一种进步。
事实上,“收”和“送”是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且不说那些既“收”又“送”的人,即使有些领导干部自身廉洁,拒收馈赠,但当他为了工作方便向他人馈赠时,实际上已经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滋生,甚至可以说是强化了某些“潜规则”。“送”和“收”的恶性循环之所以难以被中止、被遏制、被打断,就在于“送”的行为仍然在不断发生、延伸、扩展。只“送”不“收”,并不是真正的清廉。 现在,中纪委对“收”和“送”一并亮起了红灯,下了禁令。若真正落到实处,就能有效阻断“送”和“收”的恶性循环之链,净化社会风气。(责任编辑:周庚虎)(来源:解放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