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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青少年犯罪比例上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1: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前天下午,合肥市关工委一行到市中级法院,就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及如何预防进行调研。合肥中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作为受理重大、恶性少年刑事犯罪案件的一审法院,2003年全年受案6件,所涉未成年犯罪人11人,而在2004年全年就受案11件,未成年犯罪人46人,上升幅度之大为近年来罕见。而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中,抢劫、抢夺、盗窃仍占各类案件的首要位置,比例高达70%。

  不计后果,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在审理案件中,少年庭的法官们发现,未成年人结伙犯罪的现象较为突出,且其突发性和随意性较强,多属一时感情冲动。但其直接表现是犯罪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不满16周岁甚至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介入犯罪的现象增多。作案手段有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如2004年的几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几个案件中的被告人均是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别有:初中毕业后非正常失学,父母离异,受强烈的物质欲望引诱,为了上网抢钱等。

  社区矫正,新的预防犯罪方法

  合肥市法院近年来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采取了“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手段。少年庭创立了一系列新的审判教育方法。如在庭审辩论结束后,还专设一个“法庭教育”阶段。2002年,合肥中院和合肥团市委合作,创设了社会调查员制度,2004年9月又招募了20名志愿者从事这项工作。我市某中学的一名在校女生因涉嫌诈骗被起诉,但其拒不认罪,开庭时,当社会调查员宣读调查报告,对其成长经历、在校表现、社会交往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并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后,这名女中学生声泪俱下,当庭认罪。社区矫正是2004年合肥市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推出的一项新措施,即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从事一定的劳动、接受法律知识学习和心理医生的辅导,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目前,我市有两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已移交三里街街道社区矫正点进行矫正。

  社会家庭学校,一个不能少

  在审理案件中,法官们发现未成年人对犯罪、对刑事惩罚的无知令人惊讶。一些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对普法教育只是走过场。而一些未成年罪犯的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道德观念的教育是失败的。一些网吧等娱乐场所非法向未成年人开放,也是引起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中,社会、家庭、学校,一个不能少。·正言石莉·(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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