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率先推行党员干部婚丧事宜申报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2:22 齐鲁晚报 | ||||||||
大众网济宁1月13日讯 (记者 张宏磊 通讯员 杨殿生)为倡导婚丧文明新风,彻底遏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对婚丧事大操大办甚至借机敛财行为的发生,从本月起济宁市率先推行了党员干部婚丧事宜申报制度,同时对婚丧宴标准及车辆使用情况给予严格规定。 该市规定,市内党员、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婚丧事宜,要提前三天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机关或工会如实申报。城市居委会和农村党员、干部向本人所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