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局要求大商场制定红橙黄三级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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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01:4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卢国强)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最后3个月全市大中型商市场因恐吓勒索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00余万元。昨天,北京市公安局要求所有大中型商市场必须在春节前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否则将可能被警方警告或处罚。 据悉,去年市公安局内保局首次要求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市场和3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超市必须建立针对恐怖袭击、爆炸、各类恐吓等事件的应急预案,根
除指导这些单位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应急预案外,警方还根据实战需要组织大中型商市场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对这些单位的预案进行检查,若发现不符合规范者,将指导修改,而不制定预案者,因情节不同将受到警告或处罚。北京市商务局昨天也表示,春节期间商场不许搞纯粹为吸引客流、集中人群的促销活动,商家在进行允许的促销活动时,也必须有合乎规范的应急预案。 链接 商市场应急红橙黄三级预案 在预案启动时,警方要求商市场随即设立指挥部,并封锁现场。 一级预案:当发生恐怖袭击、爆炸、火灾、人员拥挤有可能出现踏伤死亡情况时,商市场需启动一级(红色)预案,并要有80%在岗员工疏散顾客; 二级预案:当发现可疑爆炸物、局部地点发生火灾并蔓延较快、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时,需启动二级(橙色)预案,并有50%在岗员工疏散顾客; 三级预案:当发现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吓电话,有可能造成局面失控时,需启动三级(黄色)预案,并要有30%在岗员工疏散顾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