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全要系上“保险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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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08:0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与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就我省强制承运人责任险的实施原则和方式、承保情况作出解释。同时,两大行业主管部门还将在春运期间加强对全省道路运输保险情况的检查,确保每个客运旅客系上“保险绳”。 去年12月26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下发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旅
该通知指出,今后我省承运人责任保险金额一律不得低于10万元/座。省运管局局长谭衡鸣表示,春运期间,省运管局和湖南保监局将加强全省道路运输保险工作的指导,加大联合管理和检查力度,对未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保险金额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运手续;对拒绝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客运车辆,将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者 邱 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