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乡村医生注册岂能弄虚作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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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0:21 法制日报 | ||||||||
乡村医生注册岂能弄虚作假 姬万忠 本报记者阎永纬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连丰村村民给本报来信,反映该村村委会弄虚作假,将非法行医过程作为行医医龄计算,为不符合乡村医生注册条件者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区卫生局则玩忽
连丰村先后有五位乡村医生,其中白月琴、陈秀花在村卫生所行医二十多年,而其他三人或转行或中断行医。其中王凤桂1982年到大魏家镇白灰厂工作,再也没有回村卫生所工作。1996年白灰厂倒闭,王凤桂从事个体经营,1999年注册成立保健品商店。 在村民的记忆中,王凤桂至少中断合法行医八年。 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上岗,注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白月琴和陈秀花符合条件,自然获得注册,但王凤桂不符合条件也获得注册,并在注册后买下该村卫生所。 王凤桂中断行医的情况,当地村民、邻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和有关方面都应当清楚。原大魏家镇白灰厂负责人王学义证实,王凤桂曾经在该厂工作到1996年,该厂倒闭后回家。现任村委会主任林仁和村民李景喜、范秋华、刘凤兰等多人向记者证实,王凤桂从2001年初到2004年秋天在家里开办“万乐堂”保健品商店。大魏家工商管理所也证实,1999年2月12日,王凤桂注册成立“万乐堂”保健品商店,从事保健品销售。大魏家镇12个村中有11个村(一个村因在海岛而未取证)的乡村医生都签字证明,王凤桂多年不在村卫生所行医,也未参加过任何医疗培训。原镇政府卫生助理关连述还证实,王凤桂在他任职期间没有担任过村医,也没有参加过培训。白月琴和陈秀花则说:“王凤桂中断行医,村里人都知道!” 王凤桂中断行医的证据如此确凿,但记者在批准王凤桂执业注册的审核表上看到,连丰村委会签署的意见是,王凤桂“1973年任连丰村乡村医生至今”,而镇政府盖章同意,金州区卫生局予以批准注册。 当地村民还反映,王凤桂曾经在家里边卖货边擅自行医。但这种违法行为在金州区卫生局看来,不仅不算非法行医,还被当作“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来看待。按照该局医政科科长杨蕴向记者所作的解释,只要在历史上已经取得乡村医生证书,不管是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都算连续行医。 为防止注册工作弄虚作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注册的,可以向政府反映,有关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但连丰村村民已经举报半年有余,也未见金州区卫生局调查。2004年12月初,记者将问题反映给金州区卫生局,但该局却将调查工作层层委托,最终委托连丰村村委会调查。如此“当事人调查当事人”的结果自然是继续弄虚作假。果然,12月15日,村支部书记孙荣功找部分党员继续作假证。该村专职土地助理、原村卫生所医生白日晟,因拒绝在证明王凤桂连续行医的假证明上签字,孙荣功竟然威胁不让他在村委会干了。 为什么弄虚作假如此猖獗呢?连丰村村委会与王凤桂所签订的买卖村卫生所的合同或许能够回答:2004年8月15日,连丰村村委会将卫生所以41万元的价格变卖给王凤桂,并且违法承诺“医疗手续由王凤桂永久使用”。 卫生部一位官员指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已经充分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历史状况,因此所规定的执业注册条件比较宽松,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连这些条件都达不到就无法执业。如果给这样的人违规注册,发生医疗事故就要追究发证机关的渎职责任。这位官员还说,村医疗卫生机构是集体的,手续不能转让;个人想行医,应当依法办理手续;花巨资购买村医疗卫生机构,必然要从村民身上捞回来,最终损害的是村民的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