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和企业家再松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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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2:10 东南快报 | ||||||||||
:第1号 议案名称 :关于“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议案 领衔代表及人数 :王晶等105名代表 提案时间 :2004年1月8日事件讲述 老总被传讯业务“流产” 林某是省内一家企业的老总,去年请了一位专家来做讲座,之后付给专家一笔咨询费,但由于专家不可能给发票,因此就以白条入账,而这却引来了有关部门的调查。 林某被传讯,恰逢那时有一笔大业务,由于传讯而被迫“流产”。尽管后来调查清楚,没多大事,但一提起这事,林某还是抑制不住,“那笔业务争取了很长时间,就这样没了,损失很大。” “许多企业停产一两个小时都是致命的。”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黄文麟表示,执法部门在涉及企业的案件中,经常不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随意地传讯企业家、扣压企业生产经营物品、查封账目,甚至有许多冤假错案,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家告诉记者,目前企业家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与政府部门的公关上,起因就是少数政府部门侵权,少数主管部门过多干预企业,在制定措施的时候,不顾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具体表现为“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议案提出 保护企业和经营 “对企业领导的拘留、传唤,必须有一个交代、交接的过程,让企业维持正常运转。”而这些都有赖于2004年年初举行的福建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福建新大陆集团董事长王晶等10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制定《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 为了这份两会最受关注的焦点议案,王晶收集整理了11万字的相关资料,反复征求各界人士意见,因而得到105名代表附议,成为福建省历届人大会议附议人数最多的议案。 “当年福建55位厂长、经理提出‘松绑’放权的呼吁,实际上就是企业家们维护自身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大举动。”王晶曾表示,福建要促进产业集群的建立,靠的是良好的企业,一定要重视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权益,给诚信经营、努力发展的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王晶认为:“起草这么一个条例稿,不是想要赋予企业和企业家以新的更多的权利,而是针对一些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容易受到伤害的合法权益进行强化、保护。” 20年前提出“松绑”请求的领头人黄文麟说:“主管部门过多干预企业,在制定一些措施的时候,不顾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特别是一些执法部门,具体表现为‘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 黄文麟表示,福建企联把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了“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团”,为维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把维权纳入法制轨道,争取在一两年时间,促成我省相关法规的出台。人大回复 已列入立法规划 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办理该议案的报告中指出,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法制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议案非常重视,已将这项立法列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 今后省人大财经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做好调研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从2004年年底召开的省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5年福建省将把提升民营经济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举措,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肯定民营企业的贡献,给予民营企业家应有的社会和政治地位。着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私有财产权,为民营企业创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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