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游客缅甸遭绑架 警方跨国行动成功解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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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3:1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2004年12月27日,南京市江宁警方经过39个小时连续工作,远赴缅甸,成功解救被绑架人质黄某。 12月26日早晨8时许,暂住在江宁区东山街道一花园小区的业主林某到东山派出所报案称:其子黄某来电称被人绑架,让其于26日中午12时前携带15万元人民币的赎金到位于东山街道的某宾馆,将钱交给已入住的“周先生”,否则将对黄某进行撕票。江宁警方立即组成
经严密布控,专案组在宾馆内密捕了“周先生”,通过突审了解到“周先生”是受朋友陈小萍夫妇(均为湖南常德人)的委托,到该宾馆来拿货款,其他情况则一无所知。专案组分析推断黄某很可能被陈小萍夫妇绑架。就在这时,林某又接到黄某的告急电话,称其已被转移到了缅甸境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救人如救火,案情紧急。专案组毅然决定派人前往云南营救黄某。12月27日下午,侦查员抵达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公安局打洛分局,迅速向打洛警方通报了案情,两地警方携手火速展开侦查工作,很快获知陈小萍夫妇在缅甸小勐拉与人合伙经营“迷你酒吧”,黄某是在缅甸被绑架。 专案组会同云南警方共赴缅甸通报案情,请求协助抓捕陈小萍夫妇。缅甸警方于12月27日夜23时许,将陈小萍夫妇及其同伙一举抓获,并将人质黄某安全救出。 经调查了解,黄某于2004年11月初到缅甸旅游,到其中一个公开的赌场赌博,输掉身上的钱物后,受人诱骗,借了陈氏夫妇的高利贷用于赌博,输掉后无钱归还,被陈氏夫妇绑架,并向其家人勒索15万元人民币。目前此案已移交云南警方进一步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