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检查组赴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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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3:4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省府听取反馈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率领的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于11日至14日对
昨日上午,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在昆明向省政府反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意见和建议。徐祖远说,云南省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及时出台了安全生产的地方政策法规;二是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三是及时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了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四是各地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五是及时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六是加大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了重点领域的检查力度,各项安全指标比2003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道路交通、煤矿安全、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指标控制在了国务院下达的指标之内。徐祖远指出,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认识还不足,个别部门对安全问题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个别地区和部门安全隐患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检查组建议,希望云南省各级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既要抓好各项工作,又要抓住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难点、重点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问题要严防死守,对所管辖区域、部门安全生产的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整改。检查组希望云南省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与协调力度,加大在安全生产中的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副省长李新华在听取了检查组意见、建议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机场、煤矿、加油站及存在重点安全生产隐患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对安全生产采取常抓不懈的措施,做到警钟常鸣。 交通部海事局、安全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反馈意见、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建议。 刘欣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