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不再聘请“人民陪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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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4:46 深圳晚报 | ||||||||
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 不再聘请“人民陪审员” 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白全安报道昨天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座谈会——与任期分别为5年、3年的特邀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话别,因为根据今
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先回顾了5年来,在特邀人民陪审员及廉政监督员的大力协助下,全市法院工作取得进展,并对诸位特邀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的工作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为他们在促进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密切法院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座谈会上,大家都充满深情地回忆起自己参与法院工作的点点滴滴,对审判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谦虚谨慎的品质予以充分的肯定。据悉,今后中院仍然可以继续聘请廉政监督员,一如既往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作者:记者王雅通讯员白全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