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能在孩子面前吸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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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相关条款将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北京今天消息 在昨天举行的“儿童健康及预防儿童虐待”研讨会上,中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雪梅表示,正在修订中要提请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稿要在可操作性上寻求突破。
据今天《中国妇女报》报道,前两天,张雪梅还在封闭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最后一稿的修改工作。父母不能在子女面前吸烟,不能给子女提供烟,以及规定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等条款将被写入草案中。张雪梅说,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于1992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不能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 张雪梅说,在现有法律中规定,法院可以指定居委会、村委会、父母生前所在单位和民政机构监护未成年人,但事实上居委会、村委会不具备一个监护人的资质,单位企业也无法负担这种责任。这一次,草案中突破性地规定“无自然人监护的情况下由民政机构进行监护”,使法院有法可依,执法更有针对性。 (蔡敏) (晓健/编制) | ||||||||